关于开展“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5-07-0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拟对“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请各相关单位紧扣“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相关单位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成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差距与不足等方面认真总结“十四五”以来的建设举措和突破性的亮点工作,深入分析“十四五”期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为“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做好前期基础。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表:
类别 | 负责单位 | |
总规 | 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 | 发规处 |
专项 规划 | “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总结 | 人事处 |
“十四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总结 | 学科办 | |
“十四五”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总结 | 教务处(牵头) 学生处、研究生院 | |
“十四五”科学研究发展规划总结 | 科研处 | |
“十四五”国际化发展规划总结 | 国际处 | |
“十四五”服务保障发展规划总结 | 公管与建设处(牵头) 图书馆、实验室处、联络办 | |
学院 规划 | 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 | 各学院 |
二、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落实联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严把总结报告数据质量、文字内容。
各相关单位报送材料,请按照总结模板的文本要求撰写,要求语言简练扼要、内容全面。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 7月 4 日前报送《“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总结工作联络员表》;各相关职能部门于 8月 25日 前报送《“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总结》;各学院于 9月 5日 前报送《“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学院规划总结》至发规处。
联系人:王艳、高旭
联系方式:28862865、2886504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