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发展规划监测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4-04-07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持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确保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稳步实施,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杭师大发〔2022〕5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学校发展规划监测数据核对工作,力求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学校的年度发展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 加强组织,落实监测数据联络人。各相关单位请明确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监测平台数字化联络员,并于4月10日前反馈,以便发规处(学科办)及时为学院更新平台系统账号。

2. 确保质量,按时完成监测数据核对。各相关学院联络员请登录发规处(学科办)网站(https://gfb.hznu.edu.cn/ )在“十四五”规划监测平台核对补充监测数据。其中,对已采集到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数据进行核对,对未采集到的数据进行补充,核对无误后请明确反馈发规处(学科办),系统对学院开放时间节点截止至4月15日。

3. 提高站位,协同配合复核监测数据。请各职能部门在“十四五”规划监测平台复核学院核对补充后的监测数据,数据无误的请明确反馈发规处(学科办),数据有异请与学院沟通后修改。复核无误后请明确反馈发规处(学科办),系统对各职能部门开放时间节点截止至4月22日。

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28862865、28865049。


发规处(学科办)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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