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点建设

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0-10-02

各学院(部、研究中心):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文件要求,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经开始。经研究决定,现开始我校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详见教育部文件链接),请有意向申报以上四种类型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一、总体要求

1.强化质量导向。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为标准和要求,强化质量导向,不符合申请基本条件要求的不予申报。

2.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学校高度重视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工作,在做好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积极行动、慎重调整、确保质量、维护稳定的基础上,严格按工作程序进行。

二、报送要求

(一)提交时间

博士点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9点前送至行政楼809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xkb@hznu.edu.cn。

硕士点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20年10月16日前送至行政楼809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xkb@hznu.edu.cn。

(二)提交材料目录(附件1-4)

1.《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一级学科博士点用)

2.《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一级学科硕士点用)

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申请专博、专硕用)

4.《申报学位授权点专任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5.申请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相关佐证材料

申请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的佐证材料主要提供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相关支撑学科的业绩成果;申请专博、专硕的佐证材料主要提供可行性分析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以图片、表格的形式)

三、注意事项

1.填写《简况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请各学院负责人严格把关,如实填写。申请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授权,提交的申报简况表(含研究生培养方案)将作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参考材料之一。

2.新增一级学科和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新增专业学位类别和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致行 联系电话:28861056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009/t20200930_492604.html


附件:1.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2.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4.申报学位授权点专任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科办)

                                          2020年10月2日

版权 © 杭州师范大学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联系电话:0571-28867952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管理入口
版权 © 杭州师范大学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6090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