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监测数据的通知
时间 : 2016-09-13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落实《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执行任务,根据暑期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9月底将对《杭师大“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监测报告》作好基础统计工作,并撰写初稿。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采集数据内容包括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和教育国际合作五大块规划关键数据指标(详见《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分年度建设指标一览表》与《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分年度建设指标一览表》。
二、采集时间和方式
1.由于时间紧迫,本次采集工作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9月21日;
2.学院按照相应表格填写学院2016年度数据,并于9月18日前提交相应职能部门;
3.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应表格填写学校总数据,同时审核并汇总学院相关数据,与9月21日前汇总于发展与改革处。
三、有关要求
1.每年定时采集反映学校发展状态的基本数据,是建立规划执行监测机制的重要环节。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负责牵头并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该项工作,以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2.各学院对各项数据统计口径如果理解不明确,望与职能部门联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数据统计口径与原始材料汇总的说明与指导工作。
3.各部门、学院(部、中心)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附件:1. 杭师大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监测数据表
发展与改革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