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院(部、中心)“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6-04-01

各学院(部、中心):

为确保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落实及有效执行,实现学校争创一流总目标,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要求,结合各学院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学院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手册》要求,做好文本修改完善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规,按照附件表格确定数据目标。

3.规划编制过程应与各职能部门充分协商沟通,在学科及学位点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服务、国际合作、办学条件等指标数据确定中需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4.规划编制过程应充分征求学院师生员工的意见,听取学院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建议,并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

请各学院于4月15号前提交规划电子稿至发改处办公室邮箱:fazhanyugaigechu@163.com。发改处将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规划指标进行审核,落实各学院目标任务。


附件:学院(部、中心)“十三五”规划分年度建设指标一览表


                         发展与改革处

                      2016年4月1日

版权 © 杭州师范大学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联系电话:0571-28867952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管理入口
版权 © 杭州师范大学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6090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