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14(1)
时间 : 2014-09-03
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纪要
〔2014〕1号
4月4日下午,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召开改革推进会议。校党委书记陈新华,校长杜卫,校党委副书记、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组长张志军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张志军主持。会议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就如何推进下一步工作的汇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师范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及时研究解决下一阶段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部署好从一级管理到两级管理过渡阶段的工作,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与工作作风,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管理的“真空”与“盲区”。会议对下一步主要推进工作进行了强调和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明确职能分工问题。会议明确,各部门要根据《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理清优化校内机构职能,明确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职能细分,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的职能分工,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
2.关于优化管理流程问题。会议明确,各部门要结合改革要求,对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进行及时梳理,同时根据机关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
3.关于配套文件修订问题。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若干意见》精神,做好机关绩效分配、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绩效考评等方面改革配套方案和相关制度的制订工作,同时要做好文件的“废、改、立”工作,全面完成改革配套方案的制订、修订任务,对不适合体制改革精神的规章制度进行及时修改、更新,力争形成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改革配套方案体系。
4.关于强化数据统计和预算拨款问题。会议要求,关于工作量(当量)编制核算及财务下拨数据要有明确的统计口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会议明确,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处等部门要根据相关方案提供相应的工作量(当量)编制核算数据并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做好相关统筹工作;关于财务预算拨款,由学生处、研究生处、教务处提出具体核拨标准并报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进行统一划拨。
5.关于其他问题。会议明确,由发展与改革处牵头,制订明确的工作任务表及完成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由人事处牵头,进一步优化、明晰职能部门与学院职能;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修订各项工作制度,理顺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能;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制订后勤管理改革方案;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组织各学院进行学习、培训。
会议强调,全校上下要深入学习相关改革文件,确保相关执行人员吃透改革精神,熟悉改革方案;各部门要把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到实处,避免走过场、搞形式。
参加人员:贾秀英、季诚钧、沈忠华、陈丹宇、王世贵陈珍红、竺晓荣、王 平、林国华、顾九华郭持华、许小平、蒋永贵、裘海寅
送:校领导
发: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杭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