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实施“攀登工程”的决定

时间 : 2014-09-03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杭师大党字〔200940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实施“攀登工程”的决定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进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进程,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杭师大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12号)和十届市委常委会第72次会议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攀登工程”。

一、实施“攀登工程”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攀登工程”是学校为了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目标,针对内涵建设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师资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国际化及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而设置的系列重大建设项目的总称;是围绕学校发展战略重点,集中人财物进行重点建设、谋求内涵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所做出的战略决策;是杭州师范大学广大教职员工不畏艰难、勇攀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高峰,加快内涵建设上水平的行动宣言。

实施“攀登工程”是实现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目标的需要。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至2015年杭州师范大学要建成省内一流综合性大学;至2025年要建成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我校由师范大学向综合性大学转型、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综合型大学转型,由普通大学向一流综合性大学转型,内涵充实和提升是关键。及早谋划,果断决策,实施“攀登工程”是当前情况下快速提升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路径和方法。

实施“攀登工程”是加强重点建设、突破内涵建设瓶颈的需要。我校在学科建设水平、科研水平、平台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等方面与一流大学有较大的差距,成为制约我校内涵建设上水平的瓶颈。同时我校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过程中,一些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重点需要予以重点建设与突破。只有适当地集中人财物,对一些战略重点进行集中建设,才能快速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攀登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实施“攀登工程”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杭师大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12号)、十届市委常委会第72次会议的精神和学校制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在学习“211”大学学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目标,以提升学校内涵为核心,科学、高效地实施“攀登工程”项目,加速我校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进程。

(二)“攀登工程”的目标

通过实施“攀登工程”,有效地加强学校的学科、师资队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公共服务体系能力、教育国际化、管理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的建设,使我校的内涵上一流水平,按时实现建设省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目标。

通过实施攀登工程,至2015年学校实现如下目标:

1)学科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一批学科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级水准;(2)引进和凝聚高端人才及团队,培养一批省内、国内一流的学科带头人,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显著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达到省内一流;(3)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或学科前沿重大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凝练出一批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学科方向;(4)实验设备和教学基础设施的规模和档次总体上达到省内一流大学的水准;(5)完成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培养出一批学习研究型干部,使各项管理工作达到省内一流大学的水准;(6)教育国际化达到省内一流大学水平等。

(三)实施“攀登工程”的主要原则

1.目标一流:“攀登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目标,依据目标实现的要求设置项目。

2.重点突出:“攀登工程”首先要围绕着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战略重点设置建设项目,加快战略重点的突破,从而带动学校的科学发展。

3.高效节约:“攀登工程”必须严格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力求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

4.科学规范:实施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立项、审批制度,认真实施项目建设,加强各层面监督和绩效考评,坚持信息公开,反腐倡廉,科学规范地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三、“攀登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设项方式

(一)“攀登工程”的主要内容

攀登工程”涵盖学校内涵建设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

1.重点学科建设。通过立项重点发展对国家社会、经济、科技和国防建设等领域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对学校的学科建设水平提升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学科群;努力形成覆盖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主要行业和领域、带动学科和科技发展、分工合理、相互配套的重点学科体系;为我校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创新人才培养。通过立项建设,深化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保教育质量有较大地提高,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

3.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立项建设,引进、培养、造就一大批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形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

4.公共服务体系能力建设。通过立项建设,加强计划财务设备管理体系、图书馆文献保障系统、校园网络等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建设综合文献中心和一批学科文献中心;根据结合重点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建设一批科研教学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共享服务中心,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5.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教育国际化。通过立项建设,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和组织管理的创新与改革、努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构筑教育国际化平台,引进国际优秀教育资源为我所用,快速提升内涵建设的水平,最终实现一流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

(二)“攀登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学校指导和单位、团队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设立,一般要经过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考核专项审核、经费预算专项审核后,报请“攀登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严格项目考核制度。对在“攀登工程”建设中成绩和效益显著的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经检查评估达不到项目目标要求的,将给予警示、延缓拨款、更换项目负责人直至终止项目等处理。同时,对违反管理办法,给项目建设造成损失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项目建设单位直接责任者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确保“攀登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为了确保“攀登工程”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攀登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攀登工程”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攀登工程”的决策与总体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发展与改革处,负责“攀登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规划制定、统筹协调以及实施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二)项目依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项目依托单位管理小组组长是单位的第一行政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单位内部力量,确保项目建设周期内所需的人力、物力等保障条件,督促各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总负责人具体负责“攀登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三)学校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本决定和《杭州师范大学“攀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另行发文)制定管理细则,依据业务职能实施严格管理,确保“攀登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攀登工程 实施 决定

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99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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