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2015年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自《关于做好“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发文以来,学校各相关部门与学院开始筹划启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编制任务,现就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总结。要对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对数据进行纵向与横向比较,客观评估学校发展现状,明晰影响学校发展的核心问题,正确认识学校面临的机遇、挑战、优势与劣势。
2.认真谋划“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思路与举措。根据全国高校发展的新形势,联系浙江省及杭州市十三五规划的战略与举措,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确定今后五年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思路,明确相应举措,谋划路径与动力。
3.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同。保证总规、各分规和学院(中心)规划的相互衔接和协同配合。
附件:2015年规划编制时间任务表
发展与改革处
2015年5月11日
附件:2015年规划编制时间任务表
编制阶段 | 时间安排 | 编制任务 | 责任分工 | ||
落实任务 | 5-6月 | 各项分规、各学院规划编制工作落实 | 发改处 | ||
校内调研 | 6-7.10 | 对学院、各重要职能部处进行规划编制座谈会,调研“十二五”规划执行状况、主要问题和“十三五”学校发展重点和发展思路等 | 总规及分项规划编制职能部门 | ||
总结和评估 | 6-9.10 | 对学校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评估,尤其对学校发展重要指标进行纵向(学校近五年)和横向(省内前五位高校)数据对比分析,明晰学校现状与发展目标的差距,确定影响学校发展的核心问题,并明确今后的发展重点。 | 发改处 | 对学校整体发展状况的总结评估。 | |
相关职能 部处 | 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与社会服务、教育国际化等重点领域由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领域的总结和评估,并于9月10日前汇总发改处,由发改处做好统稿和发布工作。 | ||||
对“十二五”规划的执行状况进行深入总结,尤其对未实现目标的核心指标进行科学分析,总结原因,并提出“十三五”时期的相应举措。 | |||||
学院(中心) | 做好本单位的总结和评估,于9月10日前汇总发改处。 | ||||
文本起草 | 9-11 | 根据学校发展现状评估和总结,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形势分析,确定学校今后五年的战略目标,明确发展思路,进一步细化发展目标,并初步拟定相应重大举措和重点建设项目 | 发改处 | 与职能部处充分沟通根据总结评估和各部门的意见建议,10月初确定总规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重大举措和重点项目,10月30日前完成总规初稿 | |
相关职能 部处 | 与发改处、学院(中心)、发改处充分沟通,根据总结评估10月初明确相关专项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举措,保证各规划的系统性,并于12月30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 ||||
做好学院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指导 | |||||
11-12.30 | 完成五年规划的文本起草 | ||||
学院(中心) | 与职能部处充分沟通,做好学院(中心)规划的起草工作,于12月30日前完成学院(中心)规划初稿 | ||||
编制年度计划 | 2016.1-2 | 为保证规划的执行与落地,各专项和学院(中心)的5年规划目标需逐年分解,形成年度工作计划 | 各相关职能部处、学院(中心)将本规划的核心指标合理分解,形成年度计划表 | ||
规划咨询论证 | 2016.3-4 | 就《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草案)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咨询论证 | 发改处、各相关职能部处、学院(中心) | ||
委托有关专家对发展规划进行论证 | |||||
规划完善及审定 | 2016.4-6 | 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 发改处、各相关职能部处、学院(中心) | ||
《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教代会通过,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 |||||
按有关规定报送市发改委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