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执行

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2015年工作要求的通知

时间 : 2015-06-01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自《关于做好“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发文以来,学校各相关部门与学院开始筹划启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编制任务,现就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总结。要对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对数据进行纵向与横向比较,客观评估学校发展现状,明晰影响学校发展的核心问题,正确认识学校面临的机遇、挑战、优势与劣势。

2.认真谋划“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思路与举措。根据全国高校发展的新形势,联系浙江省及杭州市十三五规划的战略与举措,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确定今后五年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思路,明确相应举措,谋划路径与动力。

3.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同。保证总规、各分规和学院(中心)规划的相互衔接和协同配合。


附件:2015年规划编制时间任务表

                               

                                            发展与改革处

                                          2015511


附件:2015年规划编制时间任务表

编制阶段

时间安排

编制任务

责任分工


落实任务

5-6

各项分规、各学院规划编制工作落实

发改处


校内调研

6-7.10

对学院、各重要职能部处进行规划编制座谈会,调研“十二五”规划执行状况、主要问题和“十三五”学校发展重点和发展思路等

总规及分项规划编制职能部门


总结和评估

6-9.10

对学校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评估,尤其对学校发展重要指标进行纵向(学校近五年)和横向(省内前五位高校)数据对比分析,明晰学校现状与发展目标的差距,确定影响学校发展的核心问题,并明确今后的发展重点。

发改处

对学校整体发展状况的总结评估。


相关职能

部处

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与社会服务、教育国际化等重点领域由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领域的总结和评估,并于910日前汇总发改处,由发改处做好统稿和发布工作。


对“十二五”规划的执行状况进行深入总结,尤其对未实现目标的核心指标进行科学分析,总结原因,并提出“十三五”时期的相应举措。


学院(中心)

做好本单位的总结和评估,于910日前汇总发改处。


文本起草

9-11

根据学校发展现状评估和总结,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形势分析,确定学校今后五年的战略目标,明确发展思路,进一步细化发展目标,并初步拟定相应重大举措和重点建设项目

发改处

与职能部处充分沟通根据总结评估和各部门的意见建议,10月初确定总规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重大举措和重点项目,1030日前完成总规初稿


相关职能

部处

与发改处、学院(中心)、发改处充分沟通,根据总结评估10月初明确相关专项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举措,保证各规划的系统性,并于1230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做好学院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指导


 11-12.30

完成五年规划的文本起草


学院(中心)

与职能部处充分沟通,做好学院(中心)规划的起草工作,于1230日前完成学院(中心)规划初稿


编制年度计划

2016.1-2

为保证规划的执行与落地,各专项和学院(中心)的5年规划目标需逐年分解,形成年度工作计划

各相关职能部处、学院(中心)将本规划的核心指标合理分解,形成年度计划表


规划咨询论证

2016.3-4

就《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草案)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咨询论证

发改处、各相关职能部处、学院(中心)


委托有关专家对发展规划进行论证


规划完善及审定

2016.4-6

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发改处、各相关职能部处、学院(中心)


《杭州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教代会通过,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按有关规定报送市发改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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