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度事业发展报告”编制工作启动

时间 : 2014-04-11

杭师大“十二五”规划已执行3年,为有效监测学校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偏发展中的问题,保证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学校决定编撰“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发展报告”。该报告将继续以“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重要指向,以学校事业发展各个领域2013年的具体工作为监测分析对象,全面客观地总结学校事业发展各重点领域的年度发展成绩与存在问题,为学校下一步发展提供对策和建议。为确保编撰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编写任务

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学校编撰发展报告的重要性,重视发展报告撰稿工作,明确和落实本部门报告编撰负责人和撰稿人。

二、明确要求,提高报告质量

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发展报告由学校发展总报告、重点领域发展报告、学院(部)发展报告以及发展数据(2013年学校发展基本状况一览表)等部分组成。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重点领域发展报告体例结构及发展状况表格完成专题报告;各学院(部)以及校属研究所(中心)客观并及时提供“十二五”规划执行状况相关表格。

各部门撰写发展报告总体要求如下:

1.数据准确、客观。

2.突出问题,以寻找对策为重点,基于现状深入分析影响学校发展的各方面问题。

3.围绕本职工作,明确今后关注的重点,并提出有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4.内容力求简练、尽量避免工作总结式的陈述,避免描述性、议论性语句,要体现工作亮点和特色。

各学院以及校属研究所(中心)仅提供“十二五”规划执行状况表格,不需撰写发展报告。

三、落实分工,把握进度,按时完成任务

1.学校发展总报告由各相关职能部处、学院(部)提供相关发展数据并由发展改革处负责编写;重点领域发展报告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撰;学院(部)以及校属研究所(中心)“十二五”规划执行状况表由各学院(部)以及校属研究所(中心)负责填写。

2.务请各学院(部)以及校属研究所(中心)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送年度发展状况表格和其他相关数据。

3.务请各相关职能部处5月4日前完成专题报告。

4.将相关数据和专题报告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发展与改革处处(仓前校区恕园3—909),将电子版发送至yuqiaoyan1978@126.com

版权 © 杭州师范大学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联系电话:0571-28867952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管理入口
版权 © 杭州师范大学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6090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